弘治七年的秋晨,雨意未散。
户部衙门后的走廊里,青石板缝中渗出湿冷的寒气。萧景明立在廊下,袖中的那枚劣铜钱贴着腕骨,冰凉刺骨,像是一块烧红的炭,烫得他心神不宁。
他并没有急着回书房。
作为户部主事,他的官服是标准的青色直身,腰间束着革带,显得干练而克制。但此刻,这身官服之下,藏着的却是一枚足以让他万劫不复的“罪证”。
萧景明抬起右手,拇指指腹轻轻摩挲着袖口内侧。那里有一处极细微的凸起,正是那枚铜钱的轮廓。
他在确认两件事。
第一,铜钱上的纹路,是否真的如他所想,与汪府后院的砖纹一致。
第二,汪守业为何在泼水失败后,没有立刻派人搜查,而是选择暂时退让?
“萧主事。”
一个尖细的声音打破了寂静。
萧景明眼皮微抬,看见一名身穿灰布短打的太监站在三步之外。此人手里捧着一个朱漆托盘,盘中放着一卷明黄色的绢布——那是内廷司礼监发出的“催办文书”。
“汪大人有令,”太监公鸭般的嗓子压得很低,却字字清晰,“钦差明日辰时到京,这批赈灾银若不能在今日午后封箱入库,便是延误国策。请萧主事即刻签署拨付文书,不得有误。”
萧景明目光落在那卷文书上。
他知道,这是汪守业的杀招。
一旦签下名字,这批掺了三成劣银的银子就合法地流向了江南。届时即便查出问题,他也成了经手人,首当其冲。而汪守业作为郎中,只需一句“主事擅作主张”,便能将黑锅扣死在他头上。
“公公说笑了。”
萧景明嘴角勾起一抹淡笑,语气平稳,听不出丝毫波澜,“户部验银,讲究的是‘火照、水沉、耳听’。方才泥水混入,银锭受潮,此时签字,若是日后发现成色不足,这笔账算谁的?”
太监脸色一变:“萧主事,这话可不敢乱说。汪大人亲自督办,岂会有错?”
“汪大人是大人的上司,我是户部的属官。”萧景明向前迈了半步,声音压低,“我只对户部的规矩负责,不对某一个人的面子负责。若公公执意要催,请出示汪大人的亲笔信票,以及内务府的核验印章。否则,我便以‘私传密旨、扰乱公务’之罪,将此言上报都察院。”
最后四个字,他说得很轻,却像钉子一样扎进空气里。
太监脸色煞白。
都察院御史沈炼虽然尚未登场,但他手中握有的纠劾权,连司礼监的人都忌惮三分。萧景明这是在用规则压人,而且压得恰到好处。
太监犹豫片刻,终究不敢硬闯,冷哼一声,转身离去。
萧景明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雨幕中,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。
刚才那一瞬,他的指尖全是冷汗。
这不是运气,是博弈。
他深知汪守业现在的处境:儿子欠下的赌债急需这笔劣银变现,时间紧迫,汪守业不敢把事情闹大,只能逼他就范。而他萧景明,恰恰抓住了这个“怕事”的心理弱点。
但他知道,这只是第一步。
真正的危险,还在后面。
萧景明整理了一下衣冠,没有去库房,也没有回书房。
他转身走向了户部衙门的侧门,那里有一条狭窄的小巷,直通汪府的后墙。
按照大明律例,官员私宅严禁官员无故进入。但萧景明现在不是以“同僚”的身份,而是以“调查者”的身份。
他要验证那个猜想。
巷子里积满了雨水,散发着霉味和腐烂的落叶气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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