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两点。
区人民法院,第三调解室。
空调冷气开得很足。
裴野坐在硬塑料椅上。
背挺得笔直。
像一根钉在墙上的铁钉。
他面前摆着一份《离婚协议书》。
纸张雪白。
刺眼。
对面坐着温若兰。
她换了身衣服。
香奈儿最新款的米白色套装。
剪裁合体。
衬得她身材高挑纤细。
脚上是一双崭新的红底高跟鞋。
鞋尖精致。
却不再沾泥。
赵天成坐在温若兰身边。
西装革履。
金丝眼镜。
手里把玩着一支万宝龙钢笔。
嘴角挂着笑。
那是猎人看着猎物落入陷阱时的笑。
不是轻蔑。
是兴奋。
因为猎物的挣扎越剧烈,捕获时的快感才越强。
调解员是个中年男人。
姓李。
黑眼圈很重。
显然昨晚没睡好。
他想尽快结束这场闹剧。
“裴先生。”
李调解员推了推眼镜。
声音疲惫。
“温女士已经同意净身出户,只要求你签署这份协议,放弃所有共同财产分割权,并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失费五万元。这已经是底线了。”
“签字吧。”
温若兰冷冷地说。
语气里带着施舍般的傲慢。
“裴野,别不知好歹。”
“你现在连工作都没有,拿什么赔我?”
裴野没说话。
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枚三等功奖章。
铜质。
边缘有一道深深的划痕。
那是昨天在暴雨中被高跟鞋碾过的痕迹。
他把奖章轻轻放在桌面上。
金属与桌面接触。
发出清脆的“叮”声。
在这死寂的房间里。
格外清晰。
“这是什么?”
赵天成挑眉。
眼神扫过奖章。
像是在看一堆垃圾。
“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。”
裴野说。
声音平淡。
没有起伏。
像一块石头。
李调解员皱了皱眉。
“裴先生,这是民事纠纷。”
“一枚旧勋章不能作为法律证据。”
“请收起它。”
“我要证明的是,温若兰在婚姻存续期间,对我进行了长期的精神虐待和人格侮辱。”
裴野抬起头。
目光直视温若兰。
“这枚奖章,代表我在部队获得的最高荣誉之一。”
“而她在民政局门口,当着所有人的面,将它踩在脚下。”
“还让她的新欢拍照留念。”
“这是对军人尊严的践踏。”
“也是对我精神的毁灭性打击。”
赵天成笑了。
笑声很大。
他站起身。
走到桌边。
伸手就要拿走那枚奖章。
“荒谬。”
他说。
语气轻快。
带着律师特有的职业冷漠。
“法官大人,我的当事人提出抗议。”
“这枚勋章与本案无关。”
“甚至可以说是恶意煽动情绪的物品。”
“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建议排除该证据。”
说着。
赵天成的手指触碰到奖章边缘。
用力一推。
奖章滑向桌子另一侧。
差点掉下去。
温若兰冷笑一声。
“就是。”
“一个废物,也配谈尊严?”
“裴野,你早就废了。”
“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。”
裴野的手按住了奖章。
指节泛白。
他没有看赵天成。
也没有看温若兰。
他只是盯着那道划痕。
“赵律师。”
裴野突然开口。
语速很慢。
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。
“你确定,它是无关物品吗?”
赵天成愣了一下。
随即嗤笑。
“当然。”
“不过是一块破铜烂铁。”
“除非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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