泛黄的笔录
私宅里的比对
凌晨四点十七分,许昭推开城郊那套老公寓的门。空气里混着隔壁烧烤摊隔夜的油烟味和墙角发霉的潮气。她反手锁门,把金属薄片从贴身内袋取出,放在书桌上那盏唯一亮着的台灯下。
薄片只有指甲盖大小,边缘被胃酸腐蚀出细密的麻点,表面却依然能看清那行激光刻字:(2021)刑再字第374058号。
和父亲旧案卷宗号一模一样。
她打开个人笔记本——那台从不接入单位内网的旧机器——调出十年前自己偷偷导出的卷宗扫描件。放大到400%,再把薄片置于手机微距镜头下,两张照片并排放大。
刻痕深浅一致,笔画转折处没有丝毫抖动或重复打磨痕迹。不是手工刀刻,也不是普通激光打标机能达到的精度。至少是工业级光刻设备,甚至可能是半导体工艺级别。
她深吸一口气,点开胃内容物化验单。
死者最后进食时间推断为前日中午12:40至13:10之间,胃内容物消化至粥状,十二指肠已有少量食糜通过。结合尸僵与体温,死亡时间区间锁定在前日15:00至16:30。
再翻到旧案第三份证人笔录。
关键证人陈某在笔录里写:最后一次见到被害人是在2020年10月14日晚上20:45,当时被害人正独自步行回家。
许昭的手指停在屏幕上。
她又看了一遍死亡推断时间。
2025年3月17日,15:00-16:30。
笔录里的“最后见到”时间,比这具无名女尸实际死亡早了将近七年。
不是证人记错了日期。
是有人在伪造时间线,把两起案件的节点故意重叠,制造“不可能犯罪”的假象。
台灯下,金属薄片反射出一道冰蓝色的锐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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